公交:乘坐 511路、 514路、606路、607路、542路、734路、YX511路、530路外环、530路内环等多条公交线路到武汉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地铁:乘坐地铁2号线、5号线到积玉桥站,D出口前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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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清晨,受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黄鹤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尤东和公证员助理潘博,前往洪山区秦园路16号对武汉市简朴小寨餐饮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证据保全公证。
本次强制执行申请人为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武汉简朴小寨餐饮有限公司王某。因王某租用的房屋为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给章某的土地,2015年租赁期满后章某拒不承认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不予腾退租赁的土地。而王某在收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更数次无视法律的尊严,拒不搬出涉案房屋。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武昌区人民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搬迁。8月3日早晨6点半,黄鹤公证处公证员尤东、公证员助理潘博受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提前赶赴执行地点参与强制腾退行动。在当天的强制腾退行动中,我处公证人员顶着烈日,不辞辛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商铺内所有需要搬迁的物品清点登记,并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保证强制执行过程公开透明。经过了4个多小时不曾停歇的工作,终于顺利将涉案房屋腾空。
黄鹤公证处高度重视并指派公证人员为此次强制执行证据保全公证做好前期准备、确认公证流程。以专业的公证服务和高质的工作效率服务政府中心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了武昌区人民法院和现场群众的高度肯定。
近年来,黄鹤公证处多次办理现场执行公证,不仅为委托人提供了良好的公证法律服务,也预防化解了民事纠纷,协调利益关系,彰显了公证职能作用,促进了武汉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黄鹤公证处: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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