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乘坐 511路、 514路、606路、607路、542路、734路、YX511路、530路外环、530路内环等多条公交线路到武汉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地铁:乘坐地铁2号线、5号线到积玉桥站,D出口前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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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武汉市黄鹤公证处办理了一起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充分发挥了公证在司法实践中的“润滑剂”、“减震器”作用。这也是黄鹤公证处自今年6月22日与武昌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等三家单位共同签署《武昌区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暂行办法》以来,办理的第一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
今年2月,犯罪嫌疑人任某在某小区同被害人周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向对方打了一巴掌。周某报警后,武昌区积玉桥街派出所介入,经医院鉴定,周某系二级轻伤。任某希望通过赔偿与周某达成谅解,但由于双方各自提出的赔偿金额相差过大,双方协商不成,僵持不下,一时无法达成有效的赔偿协议。因此,任某向积玉桥街派出所提交了赔偿保证金提存申请。办案民警了解到任某有赔偿意愿,且犯罪情节比较轻,主观恶性较低,认罪态度良好,符合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条件,遂同意任某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随后经任某申请,武汉市黄鹤公证处指派公证员王帆具体经办此案,任某将赔偿保证金转入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并出具了提存证书,被害人周某可凭《领取提存款通知书》直接到公证处领取提存款。该项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的完成,助力推进案件处理进程,避免了久拖不决、审限超期的风险,最终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黄鹤公证处办理的这起运用提存职能,帮助司法机关解决办案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经济纠纷的案件,充分发挥了公证在当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优势,在协助依法办案、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体现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理念。在接下来的司法实践中,黄鹤公证处也将与区公检法三家单位协同推进、紧密配合,力求将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办理好,将矛盾纠纷化解好,将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好,为进一步实现社会区域治理效能的提升贡献公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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